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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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并落实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和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协调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综合效益管理。
3、负责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入库、申报、建设、验收、绩效考核和业绩认定等工作。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立项申报、跟踪管理和验收评估等工作。
5、负责指导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督改,协同保卫处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招聘、定编定岗、职称评定、业务培训、业绩考核等工作。
7、组织指导实验室建制、调整、撤销等工作,协助做好实验用房的分配工作。
8、做好政府采购建议书的编报工作。
9、组织实施按上级和学校规定需要统一采购的全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统一采购工作。
10、负责审批采购类型和方式。
11、负责审核采购单位依据采购相关文件签订的采购合同,做好采购合同的备案工作。
12、负责行政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的制订、报批及管理。
13、负责全校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帐卡管理、信息统计、年报编制,实施设备等资产的清查与评估,指导并监督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14、负责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理赔,做好行政设备的维护工作。
15、负责学校设备合同的管理。
16、负责学校办公耗材的集中采购、发放领用和结算等。
17、做好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18、做好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和采购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做好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和采购管理等方面的数据采集、信息报送工作。
20、做好实验室建设资料、仪器设备资料和采购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1、做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保密工作。
2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