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做好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通知》(浙财〔2024〕24号),为落实财政部台式计算机等需求标准,推动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管理。结合学校采购制度以及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采购实施范围及方式
1.行政类台式计算机(A02010105)或者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8)单次采购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100万),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
2.教学类、科研类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单次采购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100万),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因功能、性能等指标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领域,入围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需要的,可以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同时,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3.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及相关产品,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征集,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模块查询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信息。
4. 入围产品价格是最高限价。
二、台式计算机(一体机、分体机)采购配置方案
1.为确保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为教职工提供性价比更高的电脑,实设处(采购中心)于2024年5月13日就我校采购频次较高的台式计算机(一体机、分体机)品牌、机型向社会征集了采购配置方案,并于5月20日组织了专家与具备供货能力和信誉的厂商进行谈判。谈判结果详见(附表1),供货商将按此次谈判结果供货。
2. 其余未经采购中心谈判的入围产品,根据学校内控要求采购。
三、实施期限
1. 自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若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王建英 附表1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采购配置方案.xlsx关于规范做好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通知(最新).docx韩菲尹综合科研楼B1219 8692922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