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浙实发〔2023〕10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2或2023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报者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lab.zjgjxh.cn)的“课题系统”填写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详细填报成果概况、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所处水平、创新与特色、应用与推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佐证材料等。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原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首次登录会强制要求修改密码。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系统”。
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到学校,并从系统中打印《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书》,连同成果材料等,做好目录、封面,胶装成册,纸质稿1份交到综合楼1221。
三、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开放。
学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盛,电话:8692902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浙实发〔2023〕10号)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