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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时间:2023-10-17  点击量:185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校限推荐1个。评选范围: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学校限推荐2名。评选范围: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见附件23)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29月至20238月的工作业绩。

2.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2-4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各一份,佐证材料只需pdf版,电子稿(文件夹命名:**学院2023年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通过浙政钉发送。

三、其它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1161600

2.联系人:林盛,联系电话:86929029,地址:综合楼1221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比办法(浙实发〔202119号)

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