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随着双校区实践教学的开展,部分实验室已搬迁南浔校区。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规范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现有实验室,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优化整合,并将《**学院实验室信息表》(见附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下班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929029。
附件:**学院实验室信息表
附件:某某学院实验室信息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0日